物业:少数房屋空置但管理成本未降低 专家:建议部分减免,调和各方诉求
近日,云南网报道了昆明空置房明年6月起不再收垃圾清运费的新闻,有市民提出,既然空房可以不收垃圾清运费,那物业费还该不该收呢?相关人士走访多个小区发现,目前针对空房的物业费,尚无实施减免的小区。而住建部门回应,按照目前的规定,交房后无论房屋是否有人住,物业费都应该全额交纳。此前,针对省外实行的空房物业服务费减收的政策,昆明市住建局也广泛征求过意见,但最终并未通过。
现状
新小区还没入住就开始收物业费
昆明装修网了解到,2014年底,刘先生一家在穿金路盛唐城小区购置了一套新房,按合同约定2015年6月底接房,从接房到装修,中间约有5个月时间,之后空置了一段时间,今年2月才入住。但刘先生却被物业告知,物业费从去年10月就开始全额收取了。
“我们都没享受到物业服务,凭什么要收钱?”刘先生表示不解,尤其是装修结束后,房屋空置期间,家里的水电都没有使用,电梯这些公共资源也没用过,没理由交那么多钱。
该小区内还有多位业主和刘先生情况相似,业主吴女士称,她们都是接房的时候,就被要求交一整年的物业费了,但实际上房子装修好了摆了好几个月,并没有立即住进来,“按理说也不该收”。
针对这一问题,有的业主也持有不同意见。“物业服务的是公共区域,而不是房屋内部,由此产生的服务成本应该大家一起分摊。”业主陈先生说。
该小区物业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是从接房那天开始算起,考虑到很多业主不会马上入住,物业已经免去了前3个月的物业费,从去年10月才开始收。
相关人士随后走访了盛高大城,德润春城花园、万彩城小区,名匠誉峰小区等多个小区,这些小区空房的物业费都按小区统一标准来收。
回应
物业
少数人没有入住 服务成本未降低
“物业费是业主接房以后就会产生的,作为小区业主,都要承担相应的费用。”万彩城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相关人士,小区收取的物业费是用来处理一些公共问题,比如小区的公共绿化带所需要的水费、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费用,还有水泵的运作和保养及其他机电设施的费用,这些都是每户业主需要承担的。尤其是在冬季,更要做好相关维护保养工作,防止水管爆裂、水闸冻坏,不可能因为部分业主没入住,就不保养。
德润春城花园和名匠誉峰物业处工作人员则表示,小区建好以后陆续会出现一些问题,作为业主都要承担,毕竟公共部分是属于大家的。
“有的业主提出这一问题,我们会考虑免除二次加压费等费用,但物业费还是照常收。”盛高大城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毕竟空置房只占少数,物业管理成本不可能因少数业主不入住而降低。
住建局
物业服务已提供 业主应该全额交
针对空置房,省外部分城市出台了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规定。《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就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按30%减收。
昆明的情况如何?6日,相关人士以市民身份电话咨询了昆明住建局,工作人员称,空置房物业费要全额交纳,因为物业已经开始提供服务了。针对空房物业服务费减收政策,昆明市住建局也考虑过,并广泛征求意见,但最终未通过。
据报道,2011年,昆明市住建局举行《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根据第十五条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同时,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手续的,即为交付;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期满后,1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交付。
对此,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涛建议,对空置房的物业管理收费在本办法中予以明确,并建议可以按标准物业费的50%收取。但最终这一意见并未被采纳。
声音
律师
权利可以不享受 但是义务要履行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分析,物业提供了服务,业主权利可以不行使,但义务一定要履行,至于能否酌情减轻交纳金额,要看物业合同如何约定。
相关人士查询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专家
建议部分减免 调和各方诉求
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业主普遍抱着“花钱买服务”的心态,空置房全额交物业费的确会让不少业主感到不平衡。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金子强认为,于情于理,空置房物业费肯定是要交的,毕竟物业管理方投入了成本,但结合实际,也可以有一些变通。针对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建议部分减免,来调和各方的诉求,既合情也合法。
“以我们学校的教职工小区天水嘉园为例,头3年无人居住的房屋,只收取一半的物业费,这样既能解决管理费用的问题,也让业主可以接受。”金子强提到,虽然天水嘉园小区由学校后勤部门管理,与商品房不同,但其做法值得借鉴。
延伸阅读
这些地方这样做
山东
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作出规定:“建设单位未交付的物业和交付后长期空置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无锡
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
南京
2005年颁布的《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单位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