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住建局官网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关于“昆明市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计划”(以下简称《购买计划》),《购买计划》显示,昆明市住建局作为昆明市政府授权的购买主体,将投资101亿元为13个棚改项目购买货币化安置房源13946套,货币安置面积150多万方。昆明市土投公司下属滇信公司将作为此次政府采购的承接主体,与市住建局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遵循政府采购管理的程序和方式组织实施。
昆明市住建局发布的《购买计划》
《购买计划》中提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昆明市政府授权作为昆明市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编制了项目购买计划。涉及昆明市五华区、呈贡新区、盘龙区、宜良县的13个棚改项目,总改造户数11371户,总改造面积1409013.52㎡。
本项目安置方式为货币化安置,货币安置总套数13946套,货币安置总面积1510560.86㎡,货币化安置比例为100%。其中,政府组织居民自主购买安置1516套,安置建筑面积为195003.58㎡,政府统一购买安置房12430套,安置总建筑面积为1315557.28㎡。
为此,《购买计划》列出的总预算为1013992.01万元,其中拆迁和土地整理5948.5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59%;政府组织居民自主购买安置投资84909.8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8.37%;政府统一购买安置投资923133.7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91.04%。
这101亿资金的来源分为三类,企业自筹资金182607.88万元,占总投资的18.01%;申请银行贷款810500万元,占总投资的79.93%,争取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20884.13万元,占总投资的2.06%。
对于此次政府采购的承接主体的要求,《购买计划》提到,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的职能。承接主体(昆明市土投公司下属的滇信公司)要与购买主体(市住建局)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遵循政府采购管理的程序和方式组织实施,统一纳入采购程序。
《购买计划》所列的13个棚改项目中,五华区占了10个,包括大塘、谷堆村棚改项目,陈家营、沙河村棚改项目、大德寺棚改项目,翠湖北门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沙沟梗莲园村棚改二期,岗头村棚改二期,潘家湾小新村棚改,棕树营棚改,以及赵、李家堆村棚改二期,也是本次涉及项目最多的区域,部分项目已经有开发商在建在售,部分项目还处于未建设状态。
此外,盘龙区、呈贡新区及宜良县均只涉及1个项目,分别为盘龙区的羊肠小村棚改;呈贡新城的雨花四号地块一期棚改;宜良县匡山片区棚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