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申请300多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借款人鲍某夫妇却不按时还款,甚至玩起失踪。昨日上午,五华法院执行局法官,对他们名下位于北市区金色维也纳花园的一套房产进行强制执行,这套房产正是借款的抵押物。
“你们要是不搬,我们就要强制执行了,对你们也没有好处!我们不是针对你,2个月前张贴的通告是要求被执行人鲍某夫妇腾房。”上午10点左右,五华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敲开位于金色维也纳的一栋别墅的房门,但房主鲍某夫妇早已不知去向,里面住的却是另外一群人。
“今年6月,找一名姓樊的男子,以一年12万元租下来用来办公。”关于这栋房子已被抵押的事实,很多租户表示并不知情。
原来,这栋近300平方米的别墅,已被租赁给他人用来开互联网公司。面对法官强制执行,公司的员工显得手足无措。
法官介绍,出租该套房子的樊某是该房屋的实际控制人,但产权登记在一名姓鲍的男子名下。2014年,鲍某夫妇向银行申请3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他俩不按时还款。当判决生效后,夫妻俩甚至玩起了失踪。去年下半年,银行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无辜租户被牵连,但也必须搬离腾房。
“这套房子是银行的抵押物,你们的租赁协议是无效的,签合同应该找产权所有人才合法。”强制执行腾房的法官说,对于鲍某夫妇的这套质押房产,若在一定期限内鲍某夫妇仍未跟银行达成和解,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所得将归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