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之前明明各项费用已经结清,过户之后居然凭空冒出千元电费欠费,家住昆明西山区的程女士百思不得其解。3月11日,在昆明西山区供电局的核查下,高额电费问题终于弄清,源于地产公司客户档案错误。供电局工作人员向相关人士说明,“将和地产公司一道专程到程女士家中协商电费赔偿问题”。
程女士收到的欠费通知
没过户之前:电费欠费已经产生
昆明装修网了解到,2016年12月15日,昆明西山区华夏曦岸小区的程女士收到了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欠费停电通知单,共欠费1062.15元。通知单上写着:年终电费结算,12月20日前交清,逾期停电处理。相关人士从西山区供电局发放的结算明细单上看到,电费结算日是从2016年1月27日到2016年12月8日,共用电2047度。而蹊跷的是,2016年1月的时候,程女士并没有购买此套房子,高额的电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
“华夏曦岸小区这套房产是我2016年4月购买的二手房,2016年7月份父母才搬进去住。到2016年12月底,不过才5个月。”程女士说,短短5个月不可能产生这么多电费,于是便联系了房子的原业主王先生,协商解决电费问题。
王先生知道电费欠费这么多后,也很纳闷,“交房的时候都查清楚的,水电不欠费,这多出来的电费是怎么回事呢?”思来想去,王先生认为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之前的租客没有交电费。
退租前:供电局证实该房子不欠电费
原来,房子是王先生2013年底购买的,装修以后一直闲置,由于工作繁忙,2015年1月,王先生委托昆明某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中介,出租这套房子,租期为一年。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租期内该房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用等由租客自己承担。此外,合同中规定王先生收取的2800元押金,在租期满并且租客结清一切费用以后再归还。
2015年12月底,租客要退租了,王先生委托中介帮他核实租客水、电、物管等费用是否欠费,中介公司还打电话给西山区供电局,证实该房子户号名下不欠电费。王先生便把押金退给租客,之后就把房子卖给了程女士。
地产公司:业务员疏忽弄错信息
王先生认为租客没有交电费是因为供电局没有尽到核查电表,收缴电费的职责,程女士的损失应该由供电局承担。其次,经过仔细核算,王先生认为供电局按照年度阶梯电价来核算这2047度电不合理,会造成高阶梯用电量增多,“供电局多收的钱应该退还”。
但既然租客和房屋中介公司都确认各项费用已经结清,租客没有缴纳电费又是怎么回事呢?年度阶梯电价到底有没有多收呢?带着疑问,3月10日下午,相关人士来到了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山供电局(下称西山区供电局)了解情况。
西山区供电局营业部谢主任经过调查后,解答了相关人士的疑惑。据了解,该小区当初报装电表时,是根据房地产公司提报的资料进行建档的,由于地产公司业务员疏忽,将原业主王先生这一户的信息弄错,造成客户档案错误。由于该套房屋交房后一直处于空闲状态,导致一直没有被发现,直到业主王先生将房屋委托中介出租出去以后产生了电量,这个问题才被抄表人员发现并上报。西山供电局重新为客户建档后,已造成电费累积,在这一过程中,租房客退租,也没有查询到电费的欠费信息,随后王先生将这套房子出售给程女士。
供电局:程女士多交电费将获赔偿
2016年12月份,程女士第一次接到1062.15元的电费催缴通知,尽管心里疑问重重,但还是足额缴纳了电费,并将这一情况向服务热线95598进行了反映。西山供电局通过核实,对客户重新建档期间造成的电量累积启动了电费退补流程,并于2017年2月23日将多收的高阶梯电价共计179.87元退还在程女士的账户中作为预存电费。
随后西山供电局与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就报送的资料信息错误造成的业主电费问题进行了沟通,地产公司表示问题根源在于地产公司业务员出错,因此这个责任应该由地产公司来承担,他们愿意对程女士多交的电费进行赔偿。
据昆明装修网了解,3月13号,西山供电局的工作人员还将陪同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专程到程女士家中协商赔偿电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