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关于公积金提取的虚假广告进入人们的视野,针对这种虚假广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声明,将会严厉打击此类骗取骗贷行为。昆明装修网在此提醒各位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被骗。
声明中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与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合作,也未与任何银行合作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个人住房贷款,任何以公积金名义开展的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均与中心无关。所谓的“公积金提取”广告均为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为缴存职工提供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高额“中介费”而投放。中心历来重视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打击,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通报骗提、套取职工单位,并将该缴存职工纳入“黑名单”管理。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大家,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等业务,请前往中心业务网点办理或登录中心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中心微信公众号(昆明公积金)、手机客户端(昆明公积金)查询办理。如需咨询,请拨打公积金公益专用号“12329”。
昆明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工作调动、辞职、解聘的(住房公积金需作转移的,按第八条办理);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出境定居的;
7、应征入伍的;
8、职工家庭租房居住,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昆明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并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0%的;
9、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
昆明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出申请:职工持提取资料及提取职工本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储蓄卡(号)或存折(号)到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2、初审录入:提取专柜的初审柜员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场退件并告知理由;符合提取条件的作系统录入,录入信息包括正常信息录入及提取人本人的储蓄卡(折)号。
3、复核审批:复核柜员对初审柜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复核通过后对符合提取条件的,核心系统与银行系统在后台对接数据,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到职工本人储蓄账户内。
4、 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初审柜员打印出《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由提取职工签字确认提取信息。
昆明装修网提醒: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广告都是虚假不可信的,目前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没有授权任何机构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各位市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以免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