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现在的家装中常出现问题有如下几点:
1 对承揽方资质认知不清
昆明马先生委托李某为自己的住房进行装修,总价款2.4万元。完工后,因对装修质量不满,马先生只支付了1.2万元装修费。为此,李某将马先生告上法庭。由于李某是以个体装修户的名义对外承揽装修业务,即没有依法进行核准登记,也没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不具备对外承揽装修业务的合法资质。法院因此判定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无效,李某承担主要责任,马先生因疏于对原告承揽资质的审查,亦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国家对装修承揽方有严格的资质审查和许可,但在不少地方尤其是中小城镇和农村,不少包工队的资质根本没有经主管部门核准就对外承接房屋装饰业务,不仅装修质量难以保证,而且直接导致装修合同无效。
2 不注重房屋装修合同
现实中,有的房主与装修承揽方只达成口头协议就开工;有的即使订立了合同,但合同要件残缺不全,实质上是一种简单的意向性协议;还有的只关注装修价格、设计图、效果图以及所选的材料,而对于合同中应具备的质量、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却忽略不管。由于上述合同原因引发纠纷后,双方往往相互推诿扯皮,会直接导致定作方(房主)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维护。
3 因承担方违约引发纠纷
徐某与一家昆明装修公司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中约定,用电线路布埋在四周墙体的合理位置。但在施工过程中,装饰公司未经房主许可,擅自变更合同,将部分照明线路布设在墙体表面。徐某为此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装修,并赔偿徐某经济损失2400元。因承揽方违约而引发的纠纷主要表现在:一是不按合同约定日期按时完工;二是施工用材料与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不一致;三是在隐蔽工程的施工中,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如承揽人将用电线路、燃气管道、通风管道的埋设擅自更改,导致日后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等。
4 房主违约引发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在施工过程中,定作方违反合同约定,频繁变更设计图纸和使用材料,增减装修项目,以及拖延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如胡某委托装饰公司为其房屋进行装修。双方签订的家装合同约定,胡某应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但在装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大部分工程后,胡某却只给付了第一期的工程款3000元。为此装修公司将胡某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判令胡某给付装饰公司工程款1.4万元。
有业内相关人士分析:目前家装纠纷频发,主要原因分为两大块;一是,部分开发商建筑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房屋规划不合理、房屋渗漏、房屋面积缩水种种问题;二是,有部分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使用劣质建材并从中获利,装修质量出现问题拖延时间不解决。还有部分装修公司人员配备不齐,施工技术不过关等。
温馨提示:业主在跟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合同内容以防装修玩文字游戏,明确装修合同内容与款项。付款时记得向装修公司索要盖有装修公司公章的付款凭证,最好自己保留部分质保金,等所有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再付清余下的款项,以免将来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