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8日),相关人士从昆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我市主城7个小区获得了“宁静小区”称号,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140家“宁静小区”。
我市自2005年以来,每年均在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范围内开展昆明市“宁静小区”的创建工作。今年,我市“宁静小区”创建经初步审核,共有7家小区符合申报条件。11月,市环保局组织对7家小区进行了评审验收。经现场踏勘及资料查阅,五华区花香十里小区、盘龙区怡康花园小区、西山区橄榄谷小区、呈贡区沐春园小区中庄社区、高新区怡合景苑小区、经开区果香苑、度假区同德极少墅7家小区全部通过考核验收。截至今年年底,我市已累计建成140家“宁静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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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评上“宁静小区” 得做到这些
噪声达标
小区居民户数在500户以上,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在200户左右;
小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声环境质量1类标准,即昼间低于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
小区物管部门有专人负责宁静小区创建工作并维持安静环境。物管部门设立专门热线电话,接受居民监督和投诉,对产生影响他人的噪声污染现象及时采取措施纠正;
农用运输车不准进入小区;夜间摩托车进出小区,须熄火推行;机动车防盗装置不应扰民。
卫生满意
小区内无乱设摊点、广告牌、乱贴、乱画现象。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场所设分类垃圾箱,居民随手进行分类,无乱倒、乱扔垃圾,露天焚烧垃圾现象;
小区内无洼地、积水,路面、草坪无宠物垃圾,无卫生死角。扶栏、走道、地下室等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
居民对小区环境质量满意率不低于95%,噪声扰民投诉能依法解决,结案率为100%。
绿化率高
小区内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可绿化面积的绿化率达到100%,小区内无黄土裸露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