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房奴”,你还在为还房贷,每个月抽空跑公积金管理中心,排队办理手续而烦恼吗?现在,只需补签一份《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协议》,这些流程都可以简化,并且是免费的。
近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子系统成功上线,新系统具备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的功能,可对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便利服务。凡借款人补签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协议》,能简化还款提取流程,实现按月委扣,在贷款结清前,借款人都不须到公积金中心来办理任何手续,节约了业务办理时间。
补签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还贷相关事项通告要求,2010年9月10日以前已发放的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7月29日前还没有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协议》的借款人,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共同还款人)应当委托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届时,申请人需携带本人及配偶(共有人、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借款合同、购房合同、结婚证以及主借款人银行还款账户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办理网点,申请补签《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还贷协议》。
昨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委托扣划还贷业务完全免费,但是申请人必须是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有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共同还款人)。扣划采用逐月扣划还贷,即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申请人的委托,每月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