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的身份证丢了,但我不是本地人,能不能在这里挂失?”7月15日下午,五华区华山东路派出所服务窗口前,蒋先生一脸焦急。民警询问得知,蒋先生是湖北人,在云南做生意,前一天将身份证不慎丢失了,由于担心身份证被不法分子利用,他急忙道居住地派出所求助。
经现场拍照、信息查询、身份核查、挂失确认4个步骤,不到3分钟,蒋先生的身份证就完成了异地挂失业务,顺利拿到一张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这张具有法律效力的回执意味着蒋先生的身份安全有了安全保障。随着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在昆明市正式上线,蒋先生也成为了第一批体验异地挂失身份证的居民。
此前,依托已建成的全国、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云南省在昆明市、大理州试点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身份证异地换领试点工作。这一举措将有助于解决长期外出居民的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丢失、被盗补领回户籍所在地办理不方便,丢失居民身份证挂失缺乏渠道,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存在被冒用的安全隐患。
“在生活中,一旦身份证出了问题是件很麻烦事,派出所缺乏正常挂失途径,当事人往往又比较焦急。”民警告诉记者,到华山东路派出所服务窗口咨询相关身份证问题的群众,平均每10人中就有2个是身份证丢失。在系统上线之前,身份证丢失后可能会被人冒用,失主只能采取登报挂失等方式来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市民王女士此前就曾因身份证丢失,被别人捡到后冒用办理手机卡,一直欠费直至停机被运营商起诉,最后被追讨了欠缴的2000多元手机费。自7月15日以后,类似的事件就可以有效避免。在昆明市的所有派出所,无论户口是本地还是外地,身份证丢失后都可以通过挂失申报,由警方将第一时间将丢失身份证信息录入全国联网的系统,将身份证被冒用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如果在挂失期间找到了身份证,又该如何解除挂失?解除挂失申报的流程同样简单。据民警介绍,当挂失人的身份证件被找回,派出所会通过挂失人之前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本人领回证件。和挂失申报不同的是,挂失人需要持户口薄、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到派出所,通过拍照验证、信息查询、证件核验,并加上指纹核验这几个步骤,得到“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申报回执”后,完成解挂确认。
华山东路派出所民警表示,丢失人的挂失申报信息录入系统后,若群众捡拾到他人居民身份证,也应主动把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交至就近的公安机关;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可到公安机关查询其居民身份证是否被捡拾,并按照相关规定解除挂失申报,拿回自己的身份证件。
记者了解到,在身份证办理挂失期间,丢失的身份证仍可以正常使用,而挂失申报则等于给予了失主一份“免责声明”,并且在日后补办身份证后,这份“声明”依然有效。在今后,警方也将致力于与银行等其他机构和部门共享信息,实现技术手段将丢失的身份证直接关停,系统可直接显示其为废卡。
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公安机关还将逐步在云南全省范围推开身份证挂失申领工作,该工作将在2017年上半年覆盖全省各州市。下一步,云南省公安机关将通过积极开展试点,稳妥、有序地增加受理地区、扩大覆盖人群,通过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群众异地换领、补领和挂失申报、丢失招领居民身份证,为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创造更安全、更便捷的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