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观点称“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引发社会对个税改革的关注。到底年收入多少属于高收入群体?个税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将面临哪些难点?昨日,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回应称,年收入12万元并非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不存在以年收入12万元为分界加税的情况。
焦点1:
多少属高收入?目前无标准
近期,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有舆论认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属于高收入群体,这意味着这个群体的个税将增加。
通辽了解到,“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属于高收入者”的说法,源于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个税申报制度。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当时选择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群体进行纳税申报,是为后续个税改革进行试点探索积累经验。年收入12万元,并不涉及高低收入人群划分界限。
那么,年收入多少才属于高收入者?长期跟踪个税改革的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钢说,这个在国际上及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以个税最高税率适用群体为例,我国适用于个税45%以上税率的,为年所得96万元以上群体;美国适用最高39.6%税率的,是年所得40万美元以上群体。
焦点2:
今后将怎么改?增加扣除项
业内专家介绍,个税改革总的原则是“增低、扩中、调高”,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收入者比重,降低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在降低中低收入税负中,最主要的方式并非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增加扣除项。
李万甫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如今年起已在31个城市试点商业健康保险扣除政策,下一步还将开展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李万甫等专家介绍,下一步重点或将是增加家庭扣除项,把部分教育、房贷、养老等支出纳入扣除项。今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个税综合计税研究内容,将包括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扣除,抚养孩子费用扣除,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扣除等。
个税改革方案在今年两会前就已提交国务院。专家表示,个税修改要经过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的个税,需要按年申报纳税,所以最好从一个自然年度(纳税年度)开始。从这个意义上说,最快也要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实行。
焦点3:
还有哪些难点?3难题待解
不少受访专家指出,按综合分类相结合方式实施个税改革后,在调节二次分配、个税实际征管等方面还存在3方面突出难题:个税占比偏低难以发挥调节作用;大量现金交易难以纳入监管,税收征管能力仍存漏洞;高收入群体征管仍存漏洞。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个税改革社会敏感度高,改革关键要形成社会最大公约数,坚持“开门立法”,制定大多数人能接受的方案,从而提高公众对税法的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