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花园搭建阳光房属于违规建筑,而且也会造成二楼业主家庭安全隐患比较大。近日,相关人士走访昆明多个小区,发现小区内一楼违规搭建玻璃棚|阳光房现象非常普遍,究竟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呢?一起和昆明装修网来看一下吧。
一楼二楼私自搭建阳光房
一楼搭建阳光房现象普遍
二楼住户搭建阳光房
昆明某小区一楼带花园住户私自建玻璃棚,城管下达拆除通知书后,业主迟迟不拆除,引发热议,昨日下午,该小区住户朱先生表示,一楼住户仍未拆除玻璃棚,城管部门则表示还在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针对住户在一楼花园建玻璃棚、围栏等情况,相关人士走访了昆明市区多个小区,发现一楼带花园住户建玻璃棚的现象普遍存在。
第一个小区
二楼住户也搭建玻璃棚
22日上午,相关人士来到位于滇缅大道的某小区,小区一楼带花园、均被住户用围栏围了起来,部分围起来的花园上搭了钢架,铺了玻璃,有些钢架上爬满藤蔓植物。
小区正中间为四栋:一楼为铺面,二楼及以上为住户,二楼外围有一个类似花园的空地,均搭建了玻璃房,共有五六家。
此外,四栋二楼的住户,因楼上住户扔垃圾,便堆积在一二楼间的阳台上,于是二楼住户也搭建了玻璃棚。
物管回应
建成时间久处理难度大
小区物管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田女士说,2005年,物管进入小区,小区一楼住户大多已经在花园上建了玻璃棚或围栏,物管没有权利让他们拆除,因为建成时间久,处理难度大。
近几年来,小区也出现了私搭乱建的情况,多为一楼和顶楼。不少住户都是跟风搭建,物管进行制止时,业主会要求物管让其他家先拆除。
部分顶楼住户搭建玻璃棚,给出的理由是漏雨,不建玻璃棚影响居住。“小区物管向城管投诉,城管来了,住户会停工一段时间,不久后又偷偷施工。”田女士说。
针对一楼花园搭建玻璃棚容易被盗一事,田女士说:“以前小区发生过从玻璃棚往上,爬进二楼住户家中偷盗的事件,2014年,小区安装了监控,并全面覆盖,并且加强了保安巡逻,才杜绝了入室盗窃。”
后期,小区物管会加强管理,发现住户私搭乱建会及时向城管投诉。
另一小区
一楼约2/3人家搭建玻璃房
该小区位于福景路,小区一楼带花园,4栋一、二单元一楼住户均在花园里搭建了玻璃棚,多是选用钢架结构支撑、并铺设玻璃,搭建的面积大小不一,其中一家直接建盖了玻璃房。
一楼搭建玻璃棚后,玻璃顶离二楼的阳台、窗户仅有几十厘米距离,存在安全隐患。小区单元门还贴着居民公约,其中一条规定,不能在住宅周围“乱建乱盖”。
该小区一住户说,自家住在二楼,对于私建玻璃棚非常不满。“起初一楼住户和我商量,玻璃棚要离二楼阳台远一点。可玻璃棚建好后,离我的窗户很近,非常担心盗贼蹬着玻璃棚进到我家。后期我会和楼下住户商量,或给自家安装防盗设备。”该住户说。
业委会主任
住户心疼钱不肯拆加盖建筑
小区业委会周主任介绍,小区一楼带花园的房屋共有38套,其中搭建玻璃房的约2/3,另外1/3或是砌了砖房,或是建盖了亭子。
业主搭建玻璃棚时,若有业主告发,城管会责令其整改,没人投诉一般就任其发展。部分业主先跟邻居搞好了关系,邻居不投诉,私搭乱建自然“合理合法”。
“小区业委会和物管都是遵循规定办事,不允许擅自改变花园的规划用途,住户都是偷偷摸摸改造,物管很头痛,修建时发现不了,等发现后私搭乱建已差不多完工。让住户拆,他们花的钱就打了水漂,住户心疼钱,于是都不肯拆。”周主任说。
谈及后期管理,周主任表示,物管会和业委会密切配合,及时劝阻住户违法搭建行为。
第三个小区
60多家住户跟风私搭乱建
该小区位于铂金大道,小区一楼带花园,花园的用途不一。在小区55栋二单元、三单元,搭建玻璃棚的情况较为明显。
一楼住户几乎都进行了搭建,有的是玻璃房,有的是玻璃棚,有的则是钢结构的围栏。
住户侵占花园的用途也不一样,部分住户用于停车,有的住户则用来晾晒衣服,有的则改成了自家庭院。搭建的材料、规格也不一样,有用玻璃,有用彩钢瓦的。小区内大多数棚子的高度离二楼很近,部分直接顶到了二楼阳台。
针对小区一楼的现状,住户蒋女士说:“一家跟着一家私搭乱建,城管来了也难办。城管会要求住户停工,可等城管走了,住户又偷偷摸摸施工,整个小区有60多户私搭乱建,要拆就得全部拆,个人觉得根本不可能。”
小区物管
私搭乱建数量越来越多越难管
谈及此事,小区物管昆明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江东花城服务处工作人员段女士介绍, 小区一楼住户搭建玻璃房、玻璃棚都是违规的。
物管只要一发现有人搭建,就会先进行劝说、协商,但因为物管没有执法权,不少业主不听劝。之前物管会联系城管,由城管下达拆除通知,但住户还是会偷偷搭建。
许多一楼住户跟风搭建,私搭乱建数量越来越多,管理越来越难。“后期,我们进行调解时,只要求一楼住户自行搭建时,加盖物高度不能影响二楼住户。”段女士说。
目前,小区共有60多户搭建了玻璃棚。
声音 市物管协会:
大多数小区一楼花园业主只有使用权但不能改建
小区一楼花园搭建玻璃棚,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唐先生表示,有两个渠道进行监管:制度管理和行政管理。
制度管理指开发商或是物管与小区业主签订的临时公约,管理公约、物管公约等;行政管理就是由城管等行政部门管理。
唐先生说:“若签订的临时公约、管理公约明确规定,不能私搭乱建,那么开发商、物管等作为签约一方就有权利监管住户,一旦发现业主私搭乱建,就可及时制止,或走法律途径。若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的合同里明确规定,住户能改造、建设花园,业主就能进行建设,而开发商也需要对此项进行报批。大多数小区一楼花园,业主只有使用权,不能改建。”
昆明装修网了解到,如果小区业主觉得一楼住户搭建损害了自己的权利,可向城管投诉,由城管下达拆除通知书,或是到法院起诉,不合法的搭建将强制拆除。
摘自:都市时报